【圆明网】沈阳市今年六十七岁的韩莹老太太因坚持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韩莹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绑架枉判四年,并被扣发个人财产养老金已有三年半的时间。
修大法身心受益 道德升华
韩莹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缺氧,走几步就不行了,因此病只念了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十七岁时得了肺结核,在服药期间又得了肝炎、肾小球肾炎、风湿性关节炎。因身体五脏六腑全是病,一直拖到一九八七年才做了心脏手术,术后不能停药,心脏经常偷停。
韩莹为了治病西医、中医看遍了,后来又尝试习练过很多种气功,但都无济于事。
一九九六年四月,单位同事向韩莹介绍法轮功。学功以后,仅一个月的时间,韩莹就感到一身轻,骑车好像有人推一样,走路轻飘飘的,从小到大从未感受到的轻松愉悦。
韩莹随着不断地学法、炼功、修心,思想道德也在升华,不到一年的时间,身体一切病症全都消失了。亲朋好友对此都感到非常震惊,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们看到的韩莹不仅身体健康了、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而且她的性格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因为以前一身重病,韩莹觉得活得很苦很累,心情压抑,脾气也异常的暴躁,因一点小事就与家人大吵,家庭气氛非常不和谐。因为身体原因,韩莹三十八岁才结婚。丈夫带着与前妻的儿子,当时孩子八岁,生活在一起。韩莹那时还没有修炼法轮功,与婆婆、丈夫的儿子关系紧张,经常闹矛盾。
修炼后,韩莹变得心胸开阔,学会了忍让包容,凡事能为别人着想,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善待所有的家人,特别是对丈夫的儿子非常关心,发自内心的对孩子好。一次,生母来看孩子,韩莹很伤心,怕孩子走了。孩子却对韩莹说:“她怎么来看我都是外人,你才是我的亲妈妈。”
丈夫看到韩莹对自己的儿子这么好,说韩莹太善良了。韩莹在邻里中都有非常好的口碑。
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被枉判四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开始后,韩莹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到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韩莹向世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派出所警察绑架。
在派出所里,一名便衣拽起韩莹将她抡倒在地,当时韩莹脑袋就摔出个鸡蛋大的包,接着就抽了。一位女警察看到韩莹胸前露出的手术刀口,制止了行恶者继续施暴。之后韩莹被非法抄家,并关押到方家兰看守所,韩莹绝食抵制迫害,二十一天被放回。
二零零七年,韩莹被铁西区重工街十二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韩莹因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而遭到沈阳市铁西公安分局国保和兴顺派出所警察绑架。因绑架迫害,韩莹被检查出心脏病(早搏、偷停),肺部结核,送沈阳看守所三次都拒收,后来铁西国保找人强硬将她送入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韩莹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枉判四年,并被勒索五千元所谓“罚款”。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所受迫害
因身体原因,韩莹被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四次拒收,后被强行送入女子监狱医院监区。韩莹遭到强制转化,被逼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狱警纵容犯人采取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以达到所谓的“转化率”。
犯人高玉春(原锦州地质局领导,因贪污被判十多年),犯人刘萃丽(鞍山人,经济犯)是包夹人员,直接参与了对韩莹的迫害。她们对韩莹搧耳光、掐胳膊、掐大腿,并采取罚站罚蹲的体罚迫害,有半个月时间。当时韩莹心脏病严重,腿、脚、手全都浮肿,尿不出尿,心衰。
在医院监区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叫朱云(五十多岁),辽宁省兴城人,被迫害得流口水。犯人指着她对韩莹说:“看到她没,能成这个样儿,就是下的精神病药。”她们威胁韩莹:“如不转化,就给你下精神病的药,说你是强制性的精神病。”
医院监区狱警王琦(女,三十多岁)对韩莹说:“你知道为啥给你送到医院监区吗?就是因为你有心脏病,你不转化,死了就说是猝死,死了就算白死。”院长王健说:“还没转化呢?给她换个地方,看她转化不?”然后她们就将韩莹关到医院监区一楼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小黑屋里,里面没有监控,犯人对韩莹拳打脚踢,包夹刘萃丽在韩莹身后双手扶着她的肩膀,用膝盖使劲撞韩莹的双腿,致使韩莹双膝落地,跪在地上;高玉春对韩莹连掐再打,搧耳光,边打边说:“这屋没监控,看你转化不?”
韩莹被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医院监区强迫韩莹自费八百多元进行身体全面检查,韩莹带着有病的身体在医院监区被迫当奴工,整天搓棉签。
被扣发养老金
二零一九年八月,韩莹结束冤狱回到家中。家人告诉她,在她被非法关押的四年中,只正常开了两年的工资,后两年没有工资。
韩莹回家后,从二零一九年九月开始,沈阳市铁西区社保中心只给韩莹每月开685元的工资,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今,每月工资715元。
法轮功学员是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守法公民,他们不仅没做任何坏事,没有任何危害他人的言行,而且是一群最善良的人。他们被判入狱,仅仅是因为讲了真实的事实;劝人们按真、善、忍来做事;讲善恶有报的道理等等,他们根本无罪,他们被冤判是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诬陷和迫害,是典型的冤假错案。
历经监狱折磨回到家中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没有因为非法刑期的结束而结束苦难,另一种迫害——经济迫害的枷锁已经套在了颈上。这种经济迫害与被关入监狱的肉体折磨并行,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这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的产物。
盲目执行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灭绝政策的人社局人员,你们知道吗?参与扣除法轮功学员养老金不只是在执行一个什么上级“文件”,这不仅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而且也是在参与江氏集团的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生存权。希望你们看清事实,在对服刑人员特别是法轮功学员扣除社保和养老金的一事上能依法公正行事,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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